第三百六十七章:吊丝逆袭-《德意志之剑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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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用试探加利诱的语气鼓励着面前若有所思的少年,却忘记自己作为上位领主,有绝对的权力可以命令他们去执行任务,犯不着如此循循善诱的同贱民商量,这种做法在其他人看来有失身份。

    成为领主侍从的诱惑对于个出身寒微的农家少年来说,绝对不亚于现在获得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,是他能够改变命运的最好途径,因为侍从虽然不属于贵族,但也超然于普通百姓之上,被大家默认为体面的准贵族,穿梭于大领主的城堡,顿顿有带残渣的骨头。

    如果运气好的话,那上面也许还挂着某位好心的老爷故意留给自己的肥肉,没准还能尝尝白面包和葡萄酒的滋味,谁在暖和的壁炉旁边,这种梦幻般的幸福生活简直是他做梦都想不到的。

    所以少年没有一秒钟的犹豫,拍着胸脯满口应下:“为您效劳是我的本分,尊敬的公爵大人!”

    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,更何况是个能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,可我召集的都是些毛没长全的大孩子,最小的那个使劲把淌到嘴角的鼻涕嗅回去,挺直腰杆想要装出成熟的模样,骑士们把我放在地上,动作依旧轻手轻脚的恭敬,脸色却不那么好看,他们认为公爵大人选择信赖农家小子的行为相当荒唐。

    我试探着站起身,尾椎好像也不怎么疼了,一只胳膊搭住叫比尔斯少年的肩膀,另一只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寻找到阿杜因的身影,指着处于重重保护中的伪王附在农家小子耳边说道:

    “看见那个人了吗?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的那个,他就是行动的目标,你们分散开快速飞奔过去,在一定的距离内敌人骑士不会注意,等接近到足够的攻击距离,你们就可以使出最拿手的绝活,瞄准战马的眼睛狠狠射击,尽可能激怒敌人让他们忘记保护职责去追赶你们,剩下的事情相当简单,就只剩下逃命了,有多快跑多快,用上四个蹄子都没人管你,只要逃得掉……”

    比尔斯的脑瓜比较灵光,连个神都没闪便自信满满的点头,爽朗阳光的笑容似乎能将阴雾霾霾的天空照亮:

    “就算悬崖上的岩羊也没有比尔斯跑得快,那些笨拙骑士驾驭的战马更别提了,不用担心,大人。”说完,他意识到自己失言,鬼灵精怪的吐了吐舌头,避开骑士们要杀人的眼神。

    “愿上帝保佑你。比尔斯,拿上这个。”

    我取下腰带别着的匕首,少年诚惶诚恐的迟迟不敢接过。手柄上镶着的宝石,对个银币都没见过的农家小子而言太过贵重,足够换得全家人几年的口粮。

    “它能在危险的时候保护你,瞧这深凹的血槽,可是铁锤乔尔的杰作……一定要活着回来!”

    比尔斯感动的点点头,泪水直在他眼眶里打转,含在睫毛上迟迟不肯落下。他把匕首往怀里一揣,便招呼自己的小伙伴出发了,一行十几个高矮不齐的少年,带着不服输的干劲和梦想,踏上可能荆棘遍野的征程,却没有一个想过要退缩。

    这热血的场面燃烧了每个人的斗志,向来视荣誉为生命的骑士也不例外,他们握紧了手中的武器,知道我接下来会有新的命令布置。

    “这帮巴塞尔少年帮你们引开防守,相信不用我再啰嗦什么了吧?到时候还有几名护卫咱四个人就得干掉多少,敌人的侧后方有片矮树林,正好提供给我们隐蔽的地方,虽然离得有些远,大概……呃,两百步?”

    我眯起一只眼睛,伸出大拇指装模做样的瞄着:“好了,咱们跟紧点,上吧!”

    都说人在集中注意力的时候,全身血液都集中于大脑的某一主要功能区,以至于感知疼痛的区域,因供血不足而令痛感减半甚至更小,被人险些踢断的尾椎骨默默的服从人体生理规律,没在急速狂奔中添乱,恍惚让我以为那声咔嚓的脆响不过是小毛病。

    “当年那个生龙活虎的好战的狮子又回来了!”用这样不切实际的虚妄幻想给自己打着气,我感觉自己的奔跑速度又快了。

    此刻的我们好像蛰伏的猎人,蹑手蹑脚慢慢接近盯梢已久的猎物,而比尔斯那群少年则是散发芬香的肉饵,引开攻击性强的雄性,暴露出易于得手的雌性和幼崽,平日打猎的理论被一一施展于实践,怪不得游牧民族都热衷于全民出动的围猎,这是在用游戏的方式锻炼战士,起到寓教于乐的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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