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七十三章:脱缰野马-《德意志之剑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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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瞄准一个面相凶狠的男子,后者受伤的吊眼给人一种阴郁诡异的感觉,活像乡间小路边先民雕刻的鬼怪石像,吓唬胆小的孩子不敢走夜路,我夹紧马肚伏低上身,把力气汇聚在持矛的右臂,在双方并肩的刹那猛地刺出。
吊眼男是个十足的老兵油子,接下来的动作迅捷且出乎意料,只见他蓦一侧身,灵巧的让开泛着致命寒光的长矛,就势抓住木杆往前一送,巨大的惯性险些将我摔下马背,多亏自己及时撒手,索性由对方拉走长矛。
突然的脱力让吊眼男摔个趔趄,我手忙脚乱的摸向腰间寻找长剑,这功夫他已经被远远甩开,攥着夺来的长矛迎面横劈下一位冲锋的骑士,我回首懊恼的张望,吊眼男消失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中。
奈梅亨的骑士仿佛排山倒海的滔天巨浪,撞上敌阵前的木栅只不过泛起小小的波澜,绽放出一朵朵鲜红的血花,他们毫不畏惧的前赴后继,伴着长矛刺中目标碎成的木屑很快撕裂叛军的防御,装备简陋的征召标枪兵连一个照面都没能顶住,像海边脆弱的沙堡,转眼崩溃逃散。
“不要追击,冲上去冲上去!”
我砍倒瘫在马蹄下求饶的倒霉蛋,焦急的呼喊杀得兴起越过自己跑远的同伴,但这点声音叫战场的嘈杂掩盖得微不足道,好几个骑士又追着加入,我们无可奈何的跑叉了。
“传令兵,传令兵!”
眼见身边的骑士如春风拂过的蒲公英球般纷扬四散,我满头大汗的寻找扛旗的传令兵,现在也只有他可以尽可能左右队伍的动向,不过对此我并不抱太大希望,除自己的直属骑士,剩下那些临时拼凑的联军,打惯了赶鸭子似的混战,纪律于彼还不如拴马的绳子管用。
没有真正参加过战争的人,永远也不会了解战争的残酷,他们只会疯狂愤怒的叫嚣杀戮和征服,好像堆积如山的黑火药,只需小小的一星火苗便能将其点燃,爆发出摧天毁地的力量,而这种巨大的爆炸力是可怕的,因为它不会区分朋友与敌人,在澎湃的火焰面前,任何阻碍都会被吞噬、毁灭,所以伊拉兹说过,战争只能让那些未经历它的人感到快乐,也只有这些人才会感觉战争充满浪漫的幻想。
曾经的自己坐在图书馆宽敞明亮的落地窗前,品着热气氤氲的咖啡读到这句话时,并未产生多少腑内俱震的共鸣,反倒觉得作者的观点懦弱而可笑。
对一个男人来说,有什么可以比热血沸腾的搏杀,更能展现雄性荷尔蒙的魅力呢?但命运总是让人始料不及,当我来到这个需要每天殚精竭虑,时刻保持戒备和提防的时代,真的要依靠手中的刀剑来保护自己以及家人,把杀人与战争作为每日必须的家常便饭时,才深刻的从身体的每一个毛孔感受到战争这个人类最大敌人的阴险。
上帝赐予他创造的宠儿以智慧,却忘记消去他们骨子里的贪婪,从该隐因妒杀了自己血亲亚伯的那一刻起,战争的阴影便再未远离我们,于是乎,它成为大家活下去的必修课。
玩过《骑马与砍杀》的人应该都知道,以第一人称视角砍人不是件那么容易的事情,更何况你得骑在高头大马上挥舞长矛和宝剑的同时,注意不让锋刃刺伤自己的坐骑,还要保证战马不会被张牙舞爪的敌人吓到而把你摔下来,以及攻击面前敌人的时候失去保护的后背与侧翼的安全……
如上种种照顾周全,你才有可能在像电影里演得英雄们那样,勇猛的砍倒敌人之前首先留住小命。要是哪个不开眼的倒霉蛋好死不死的正好撞到枪口,这份幸运就足够连开十期大乐透的头奖了!
我所说的绝非危言耸听,颠簸的马背虽说能帮助你快速进入战场,并获得无可比拟的冲击力,但它绝非舒适的作战平台,你可以试试坐着破拖拉机颠个七晕八素,然后再找人比划,两者的乘坐体验是相同的。
接连错过几个砍杀对手的好机会后,我终于放弃干掉对方的打算,后者似乎也明白这个骑在奇怪高马鞍上的家伙,驭术并不十分优秀,转而追着掠过自己身边的另一名奈梅亨骑士跑开。
我一边感激着对手不恃强凌弱的骑士精神,一边愈发卖力的寻找扛旗的传令官。
战场上厮杀的双方专注于正进行的战斗,://bqg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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